R. 到 TP-2.com 最剛好,最 R. Kelly。對未成年少女沒有意見,反倒是官司後的曲風有意見,好聽是沒錯,但太嘻哈 ( 當初這中文譯名就可預見其在台灣的去菁存蕪,不過這也是台灣人的天性與專長就是了。),不再是那個90年代的 R&B 之神。














原來這傢伙也和曼森有相同癖好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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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raigg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